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冒名打工工伤难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7:2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38岁的王发全求职时临时借了一个同乡的身份证“过关”。他在单位的名字也随之变成同乡的名字李刚(化名) 。一个月后,王发全在工作中从高处不慎坠下,腰部一节椎骨被压裂。伤情稳定后,王发全开始申请工伤,其使用他人身份证的内情也不得不公开。单位给其开具的证明为:“本单位职工李刚在工作时间受伤,李刚并非其真实姓名。”对于这份证明,当地劳动部门不予认可,理由也合情合理:李刚不是真实姓名,并不能证明王发全就是李刚。王发全再回到单位,单位的态度也很明显:在单位受伤的是登记在

案的李刚,王发全与单位没有关系。

  明明自己符合工伤待遇的条件,却无法享受法定的权利,王发全有理说不清。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表示,王发全可通过工友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以要求工伤赔偿。同时提醒打工者,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证明,在需要使用身份证时应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曲可洪唯)

  (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