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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考新政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8:27 武汉晚报

  武汉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考新政解读

  武汉音乐学院近日出台2006年本科招考政策,与往年相比,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报考时间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方向及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报名:2月18日至19日初试:2月20日开始复试:2月22日开始

  2、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报名:2月25日至26日考试:2月27日开始

  专业考试科目1、音乐学(1)音乐学方向①音乐学(理论方向)

  初试:音乐学基础.复试:视唱,听写,乐理。面试:演唱(民歌2首、戏曲1首),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作品2首),回答问题

  ②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面试:“乐器演奏”、“演唱”、“个人艺术能力展示”(如朗诵、舞蹈等)三项中选考二项;回答问题。

  注:本方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国家高考“二本线”以上(文理均可)。

  (2)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声乐主修:演唱歌曲1首;演奏钢琴曲1首,并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器乐主修:演奏乐曲1首(钢琴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演唱歌曲1首。

  理论主修:音乐综合知识(音乐欣赏常识、音乐理论常识、音乐表演常识、音乐教育常识、听音乐写短文);演唱歌曲1首;演奏钢琴曲1首,并演奏“两升两降”范围内的音阶、琶音各1条(4个八度上下行,抽签决定)。

  声乐主修、器乐主修和理论主修均须参加视唱,听写和乐理科目考试。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方向)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乐理,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复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视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2)视唱练耳方向初试:乐理,视唱。复试: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钢琴演奏,视唱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3、录音艺术

  选试(在下列科目中至少选考两门,多选不限,所有选考科目成绩都记入总分):A、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B、作曲Ⅱ(多声部写作);C、乐理;D、视唱练耳(视唱在面试中进行)E、基础和声;F、乐器演奏(在面试中进行);G、综合知识。

  面试:乐器演奏(选试),视唱(选试),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4、音乐表演

  ⑴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

  初试:乐理,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复试:作曲Ⅱ(多声部写作),基础和声,听写。

  面试:指挥,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视唱(包括二声部弹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与所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其它能力)。

  (2)演唱方向(美声、民族声乐)

  初试:演唱歌曲1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2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音域测试。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3)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练习曲及不同风格的乐曲1—2首。

  复试:演奏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视奏。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4)西洋管弦(含打击乐器)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管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断音及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弦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双音及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打击乐器演奏:演奏中级小军鼓教程、木琴曲各1首及849水平的钢琴练习曲1—2首及定音鼓教程练习曲1首。古典吉他演奏:常用大、小调音阶各2条(两个八度以上);三、六、八、十度双音音阶;轮指练习曲或乐曲1首;巴赫小提琴组曲或鲁特琴作品任选1首;自选乐曲1首(5分钟以上)。

  复试:管乐器演奏:同初试并加试视奏。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弦乐器演奏: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协奏曲第一乐章(或技巧性乐曲)1首并加试视奏。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打击乐器演奏:同初试并加试视奏。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古典吉他演奏:自选乐曲(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并加试视奏。

  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5)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应规模的乐曲)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应规模的乐曲)各1首。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电子管风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1首(740以上程度)和乐曲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和乐曲各1首(中外不限)。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手风琴演奏

  初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各1首。

  复试:演奏练习曲、复调作品、大、中型乐曲各1首(中外不限)。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

  5、舞蹈表演与教育初试:舞蹈基本功。

  复试: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伴奏自备);舞蹈模仿。专业基础:节奏视唱与模仿。

  文化科目考试

  考生持本院“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以上报名及考试地点均设在武汉音乐学院院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以上信息以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http//www.whcm.com.cn)所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并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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