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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刺杀城管队员的犯罪嫌疑人1月22日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8:59 红网

  红网株洲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瑛陈湘宁)1月23日,笔者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获知,该市刺杀城管队员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黄建义,于1月22日被批准逮捕。

  2006年1月7日晚9点45分许,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城管队员蔡某等6人在该市新华路新华书店旁执法中,发现停放在路口的湘B.C7851牌照的男式摩托车影响了道路交通,遂上前纠章。车主黄建义不服,与城管队员发生口角,黄担心自己吃亏,就将随身携带的匕首掏出

,朝城管队员蔡某、胡某胸部连捅数刀,致使蔡、胡受伤倒地。在送医院抢救途中,胡某因失血过多,失血性休克死亡,蔡某因利器洞穿右心房,还在医院抢救。

  案发后,黄建义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回到家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于1月8日凌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经过10多天的侦查,于前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核后,批准逮捕。

  (稿源:红网)

  (作者:陈瑛陈湘宁)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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