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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私企业主非法占用农田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33 宁夏日报

  华兴讯(本报驻中卫新闻中心记者 吴彩华 通讯员 汪莹 杨洋)近日,中卫市城区法院审结了两起非法租赁占用农用地案件,依法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系中卫市一私营企业厂长的刘某某,先后两次非法租赁原中卫县东园镇史湖村耕地5.1亩和该村一、二队史某某、何某等9户农民耕地7.79亩,合计12.89亩,租赁期30年,改变

用途建设中卫市兴盛塑化制品厂,致使农用地毁坏,无法恢复农用种植。

  2003年7月,李某某也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非法租赁原中卫县东园镇美丽村四队29户村民耕地6.3亩,用于建设美丽村机砖厂,致使该范围内的耕地被大量毁坏。2004年7月,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将该机砖厂拆除,恢复了农田种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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