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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0名早期下海人员下月可领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4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预计春节后的2月份,广州市将有至少200名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表示:“5号文是为解决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所能寻求到的最大的政策空间,我们不会对这一政策作任何的调整,希望早期离开企业人员按照这一办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市去年出台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即“5

号文”)规定,对于广州市城镇户籍,在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离开广州市、区属(不含番禺、花都区)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可以补缴其原“下海前”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这样,早期下海人员只要一次性缴纳3万多元,就可以每月领到600多元的退休金。据统计,至今已有4万多早期离开企业人员提出一次性缴养老保险的申请,其中近2万人的申请已经受理。

  对于部分职工觉得自己以前的工作年限应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希望少缴乃至不缴社保费用的想法。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连续工龄”的计算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早期下海人员社保政策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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