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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婚龄偷姐身份证妹婚姻无效姐姐重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9: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据《重庆商报》报道,“两口子”协议离婚,法院判定的结果竟是两人6年的婚姻无效!原来,6年前还未到法定婚龄的女方为了与心爱的男友结成夫妇,偷用其姐姐的身份证,骗取了婚姻登记。可“夫妻”俩没料到的是,该女子的姐姐竟毫不知情地成了重婚者。

  婚龄不够密谋偷证“结婚”

  据此案的代理律师王平介绍,垫江包家乡女子陈明英(化名)于1999年初到垫江县城打工,期间与当地男子李刚(化名)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准备结婚,但当时的陈明英未满20岁,还未达到法定婚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两人结婚心切,常常在一起商量称,要是可以想个“好办法”,能尽快成家生子就好了。最后,两人决定由陈明英偷用她的姐姐(陈的继父之女)陈小青(化名)的身份证与李刚办理结婚手续。同年10月,陈明英和李刚偷偷取走了陈小青包内的身份证,将其送到陈明英的农村老家,办理了一张虚假的关于陈小青的未婚证明(经查,陈小青已于1998年结婚),之后,陈李双方以陈小青的身份瞒过了婚姻登记处,骗取了陈明英与李刚的婚姻登记手续。

  妹妹婚姻无效姐姐“重婚”

  2003年初,陈明英随同村姐妹到广州打工,此后两年没回过家。李刚怀疑妻子在外地“乱来”,便在电话告知陈明英的情况下,于2005年8月,拿着印有姐姐陈小青名字,却贴着陈明英照片的结婚证向长寿区法院要求与陈明英离婚。前日,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李刚和陈明英的婚姻属于无效。而陈小青此时才知,由于她的名字在婚姻登记机关重复登记,已婚的她竟与自己的“妹夫”有了6年的婚姻,无缘无故地成了形式上的重婚者!但鉴于她及其丈夫吴某对此事不知情,且从未与李刚共同生活,法院裁定陈小青无罪。(程果、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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