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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招治理教育乱收费 严控高中择校生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08 云南日报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2006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教育系统共组织各种形式的检查组386个,检查学校4181所,查处涉及乱收费的案件463件,涉及违规金额1542万元,清退违规资金706.95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3人。今年,我省还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刹歪门的工作思路,建立教育收费审查备案制,在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制和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管理等工作的同时,着重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公办学校“一费制”

  今年将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并针对推行“一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办法。认真做好国家关于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

  2.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照教育部的规定,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要进一步清理规范,不准以改制为名借机高收费。

  3.坚持“三限制”配套制度

  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坚持和完善“三限制”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坚决制止任意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的违规行为。各地应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对招生、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管理。

  4.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

  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收费项目,明确政策界限,加强收费管理。

  5.坚决制止挪用教育经费

  坚决制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政府要确保投入到位,要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必须按国家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和部门预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学校资金。

  6.发挥“示范县”典型作用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更有实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规范教育收费的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7.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严肃纪律,加大惩处力度。坚持主管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岗位责任制、自查自纠机制和春秋两季重点检查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谢炜撰周明佳摄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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