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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再诉环保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18 新文化报

  “打一元钱排污官司”续

  新闻回放:吉林辰旭彩钢生产安装有限公司在生产中排放噪声和废气污染物,在收到环保部门的缴纳排污费通知单后,因认为 “排污费有双重标准,测量选点不准!”把长春市环保局告上了法庭。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长春市环保局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本报讯(记者 张琦) 由于不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吉林辰旭彩钢生产安装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再次开庭审理。

  此次开庭,吉林辰旭彩钢的周厂长认为,厂子没有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根本不存在噪声污染的问题。因此,他向法院提出了撤销一审判决书,同时判决被上诉人长春市环保局的2005030136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无效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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