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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个性”:期待的博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北陵

  南开大学新年开门头一件事是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一个颇引人注目的理念:对学者“宽容个性”(《中国青年报》1月23日)。

  对学者“宽容个性”的含义,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有一段精彩的表述,他说:“由

于每个人的性格、爱好不同,工作风格有所差异是必然的;一个人有缺点,甚至犯错误也是难免的,产生认识上的差异也是自然的。南开大学对主要学术带头人的要求,重点体现在基本素养、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方面,在个性方面,一定要给予宽容和理解。”

  从侯校长的“宽容个性”论,不由得想到早年的北京大学。当年蔡元培先生主持下的北大,就云集了一班个性独特的人,如辜鸿铭、刘申叔、黄季刚、陈独秀等等。一个北大,保皇的,国粹的,洋派的,保守的,革命的,都有。各流各派,自由竞争,相辅相成,兀自成为北大的一大特点。

  然而,唯其因为有蔡元培先生力行的“古今中外”主张,不择攘流,宽容个性,善待人才,这才成就了百年北大。大学之“大”就在人才上宽容个性,学术上兼容并蓄。百年北大,给了我们难得的启示。

  人才,总是因为专注某一方面而疏忽于其他方面的修养,以致显得有些“异类”。古今中外,越是人才,越是性情怪异,也总是个性突出。那生于自由无羁的怪异和突出的个性,正是过人的才识积累和独到的学术见地的来源。否定个性,无异于否定人才;否定怪异,无异于否定创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宽容个性,实际就是宽容自由,宽容独创,乃至宽容缺点,宽容毛病。我因此赞赏南开大学校长“宽容个性”的主张。

  其实,应当宽容个性的,岂止是大学,又岂止是对学者!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就应当是一个法治化、人性化与宽容度并重的社会。当社会宽容度真正达到包容到每一个公民,包括过往被视为“异类”的公民,社会歧视才可能消除,我们每一个人才可能更有尊严更自由地生活!这样的宽容,无疑就是从观念上、体制上给多样性、独立性以最大空间,就是对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追求自由的天性的认可,就是社会更大程度的开放。毫无疑问,唯有这样建立在自信基础上的宽容,才谈得上最真切最纯净的人道,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际融洽,打破人才成长的藩篱,让人的思维自由放飞,生发出更多的人才和原创。

  试问,我们有什么理由否定和拒绝这样的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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