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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劳模看病不再难 我市为600多名劳模办医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6:3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海鹏报道:近年来,汕头市多渠道开展对困难劳模的帮扶解困工作,落实劳模待遇,设立困难劳模互助金,为一批离退休或困难劳模办理了医疗保险,对一些患重病、大病劳模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为解决劳模看不起病的问题,市总工会与有关部门协商,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因生产、经营困难,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优先为本单位的市级以上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单独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目前,已为600多名劳模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对未能为劳模办理医疗保险的单位,原则按全国劳模85%,省级劳模75%,市级劳模70%的比例给予报销基本医疗费。同时,在企业破产安置职工时,要求对退休的市以上劳模由单位一次性(计算到75周岁)付给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费,使退休劳模能享受到医疗保险。

  对少数患重病、大病劳模,我市通过报市财政给予医疗补助或通过市困难劳模互助金给予资助。全国劳模杜炳合因患尿毒症前往广州进行换肾治疗,医疗费花去40多万元,他家住澄海区农村,且没有医疗保险,经济负担很大,市累计给他发放医疗补助7万多元。退休全国劳模余世鹏患病,经济困难,最近也获得2万多元医疗补助。省劳模陈文君家系特困户,他儿子2003年考上大学,市劳模协会除每年给予困难补助外,还连续三年发给助学金帮扶,为其儿子提供上学的往返机票。退休工程师周石泉因患胃病及摔伤两次住院,花去医药费5万多元,市总工会多次派人前往督促、协商,为其办理了医保,市里还一次性补助其医疗费1万元。据统计,几年来,我市有160多名生活困难劳模和患重病的劳模得到了补助和帮扶,补助金额达60多万元。

  (责任编辑:林伟练、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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