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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伤人劫财近百万 穷凶极恶劫匪杨光乐在汕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16:3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宿华文、林菁报道:1月20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两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3名罪犯宣告终审判决,抢劫罪犯杨光乐、强奸放火罪犯宋楚海和窝藏罪犯宋楚周等分别被判处死刑及三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会后,死刑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2002年12月24日上午10时许,普宁籍男青年杨光乐驾驶摩托车载同伙杨某池窜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下东浦新高路段,见周某燕驾驶摩托车经过,便持枪上前威胁欲抢其车。在附近的群众吴某荣见状上前救助,杨光乐即开枪击中吴的眼

部。另一路人邱某成见状冲上前抱住杨某池,杨光乐又朝邱开枪射击,击中邱的小腿。随后,杨光乐驾驶抢来的摩托车载杨某池逃离现场。抢来的摩托车后销赃得款人民币2500元。经鉴定,吴某荣受枪弹损伤致右眼盲,其损伤构成重伤,伤残等级七级;邱某成受枪弹损伤致左小腿贯通伤,损伤程度属轻伤。

  此外,罪犯杨光乐还伙同杨某池在潮南区峡山街道等地采用持枪胁迫、遭反抗即开枪射击的手段,共抢劫作案9宗,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93.83万元,在作案过程中致4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依法判处罪犯杨光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令他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荣、邱某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75355元和2608元。

  (责任编辑:林伟练、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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