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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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0:0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今年厦门市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于昨日出台。7800多名厦门市退休(职)人员在26日就可领到新增加的7个月养老金(自2005年7月1日算起)。 昨日下午,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新闻通气会传来消息称,参照福建省政府去年12月公布调整方案,厦门市定出今年厦门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据悉,调整的对象为2005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眼1983?演3号)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调整标准分为:按照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缴费的企业参保退休人员,共计69366人,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40元;按照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缴费的参保退职人员,计675人,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5元。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费的农场和渔业公司的参保退休人员,计2983人,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5元;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厦府?眼2004?演198号)退养的被征地人员,计5100人,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20元。 统计显示,退休(职)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后,厦门市全年将多增加3562万元财政支出。 方案称,此次调资是在国家尚未出台今年全国的调资方案下先行进行的。若国家公布的方案中调整标准高于厦门市此次调资标准时,厦门市将会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及时给予补差。 文件规定,此调整方案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通知,新增加的7个月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在26日就可到账。同时,春节期间将向企业退休(职)人员另统一发放每人100元慰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