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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观望 撞伤老人赔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1:48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顾文剑责任编辑 方梅兰

  驾驶员倒车,却没有注意到车后的老太。虽然车速不快,但年岁已高的老太太还是被撞伤,不仅右股骨骨折,而且3次手术治疗后右下肢丧失了一半功能,构成了八级伤残。昨日,闵行法院判决驾驶员所在单位上海一光源有限公司赔偿范老太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种费用共计14余万元。

  2003年5月27日上午,驾驶员周先生驾驶公司的塔菲克小客车行至闵行区莘潭路附近。随后周先生挑选了一条小路由北向南倒车。

  而年逾8旬的范老太也正路过此地,行动缓慢的范老太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受伤。

  法院认为,驾驶员在倒车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将老太撞倒,造成骨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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