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禁放爆竹被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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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2:28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王立坤)为了趁着过年多挣点儿钱,省会一不法商贩竟偷偷购进一批禁止燃放的爆竹,并专门在晚上偷卖。近日,该商贩的不法行为被警方发现,其购进的十几箱禁放爆竹也被全部收缴,该商贩也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民警介绍,1月23日晚上,该所几名民警按照惯例在省会友谊大街巡逻时,在某小区附近看到几名中学生正在玩儿摔炮,这是禁止燃放的爆竹之一, 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购买的呢?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据孩子们介绍,他们是在自己学校附近的一个售货亭买的,“售货亭只在晚上卖,白天不卖。”民警按照孩子们提供的地址在城角街找到了这个铝合金制作的售货亭。不大的售货亭内,为了取暖商贩点了蜂窝煤炉子,而民警在炉子旁边的床上、床下发现了大量没有销售的闪光雷、双响、礼花炮等十几箱禁放的爆竹,“这不是指定的销售网点,明火和爆竹这么近距离地存放,如果发生意外,附近的居民都要遭殃。”经过了解,民警得知该商贩是从鹿泉市某村的炮厂进了2000多元的货,并用自行车分批运到这里销售,爆竹已经卖出去一部分。对于该商贩的行为,警方按照我省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将其尚未出售的爆竹全部没收,并对商贩处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