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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预计在2008年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11 江南时报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1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一批专家,研讨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已列入全国人大2006年初次审议的法律草案。然而,按照去年8月份进行初审的计划,以及陆续进行的二三审程序,最快也得到2007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才能对废止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表决。而税法的执行,通常是从下一纳税年度开始,这样,预计就到了2008年。

  就在同一天,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直言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两税合一。讨论6年之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方案,最终在刻意的低调中眉目渐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教授说,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将改变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相差10个百分点的实际税负水平。有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一种是由内资企业向外资企业靠拢,第二种思路是两边向中间靠拢。目前采取的方案是第二个思路。按照这套方案,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率约为24%至26%,相当于国际中等水平,是内资企业翘首以待的,也是外资企业可以接受的。

  方案还考虑,对新成立的外资企业规定2年至3年的优惠期,以解决外资企业“人生地不熟”的劣势。对投资某些公用事业的外资企业适当给予优惠等。比如可以让外资老企业延续旧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段时间,实行“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这样给外资企业一个稳定的预期,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力度,又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我们认为,给外资企业一个5年的过渡期,应该是足够的,时间拖延太长,将大大减弱“两税合一”的积极效应。

  谈及税制改革,中国财政学会安体富副会长还是用了“迫在眉睫”一词,尽管这个词在近期采访中他已多次重复,“因为对某些改革而言,一个好时机并不容易获得”,安体富强调。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5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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