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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存款终于“艰难”取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11 江南时报

  5年前,客户孟某在银行实行实名制前开了一户头,并存入10万元。5年后,由于没有有效证件可以印证户名与孟某的关系,银行拒绝支付。近日,在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的帮助下,孟某终于取到存入的10万元存款及利息8120元。

  1996年7月,大学毕业的孟某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在挖得第一桶金后,孟某想去国外继续求学。为安置赚来的钱,2000年8月,孟某以化名“吴赐润”为户名开立了一张定期存

折,存入10万元,期限5年。5年后,孟某从国外学成归来,想把银行的这笔存款取出来,用作启动资金重新大干一场。可银行在孟某无法出示“吴赐润”身份证后表示,客户在支取存款时,必须提供与存单一致的有效证件,代领也须提供代领人的有效证件,否则便不能支取。

  尽管孟某解释说存单是在实行实名制前开的户,用的是化名。银行仍然拒绝支付存折内的款项。事情一直到2005年年底才发生了转机。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的检查官得知此情况后,查阅孟某提供的有关存单、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规定后认为,实名制前储户用化名存款并无过错。一番周折后,孟某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存款。

  张建如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5日第二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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