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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同学信用卡 一大专生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12 江南时报

  近日,锡山区法院就宋某盗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宋某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宋某是无锡某技术学院的学生。2005年9月的某日中午,宋某路过某技术学院实验楼的一间教室,发现教室里空无一人,但一张桌上放着一件衣服,衣物口袋露出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卡。宋某乘午休时无人之机,将衣服口袋内的信用卡窃走。一周后,宋某先后八

次在中国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某支行取了86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宋某非法占有、窃取并使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念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主动退出赃款,遂从轻处罚作出了以上判决。

  李娟艳芳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5日第二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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