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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理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3:29 中国青年报

  本报石家庄1月24日电(记者许海涛)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清理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人员。

  据悉,河北省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公办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也包括进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改革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清理对象是占用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不在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民助学校、幼儿园)工作岗位的

公职人员。

  该文件规定:被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借用、借调的人员,由原学校通知本人,限期30天内返回原学校工作或办理调出手续;在外经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或因其他个人原因离岗,又不符合辞退条件占用学校编制的人员(含占用学校编制的停薪留职人员),由原学校通知本人,限期30天内回学校工作;到民办学校任教而没有正式办理调离手续的人员,由原学校通知本人,限期15天内回原学校工作。对以上逾期既未回学校工作又没有调出者,由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和财政部门,取消其个人工资账户,其人事档案交当地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因各种情况已停发工资但仍保留其个人账户的公办教师,有意隐瞒实际情况,自行支配空头人员工资的(又称“吃财政空头”),一经发现,要对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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