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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仅剩1天多次修理的电视难退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4:31 重庆晚报

  本月23日,九龙坡区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新买的长虹电视一年内坏了4次,希望换货但与厂家交涉多次无果,而保修期即将于本月26日截止,之后就无法换货,情急中向本报求助。

  张先生称,家中型号为“CHD2995”的长虹彩电是2005年1月26在七星岗国美电器购买的。去年9月1日,电视出现了大声鸣叫现象,长虹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后,9月30日,此情况

再次出现。经修理后,12月底,屏幕中间竟又出现一团不规则圆形模糊带,无法正常观看。今年1月4日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带走了电视主板更换相关零件。5天后,维修人员安装上主板后竟要求再修理显象管,被张拒绝了。

  “一年之内就出现这么多问题,保修期一过,维修费将不堪设想。”因此,在今年1月10日,张向长虹客服中心提出更换电视,但遭到了拒绝。此后,张从市工商管理局了解到,如电视在保修期内维修两次还未修好,用户可带上维修记录和发票找经销商更换同一型号的电视。1月16日,张找到国美电器,工作人员积极为张协调,但因长虹维修处错误地将张的电视记录为另一种型号的机型,因此未能更换。随后,张与长虹维修部联系更改了维修记录后,再次找到了国美电器。“国美电器帮忙协调,但长虹拒绝更换,国美只有让我直接找厂家。”张很无奈。

  1月23日,张先生给长虹维修站打去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先调查再做答复。“再等,过了26日就不能换了。”张先生十分焦急。昨日,记者陪同张赶到了沙坪坝沙杨路长虹客服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后,承认张的电视的确有多次维修记录。

  一唐姓负责人了解了张反映的情况后说,他们将按规定办事,过了保修期,他们只承担维修义务,但在保修期内修理两次未修好,可更换同一型号的电视。但因张先生要出具维修记录,唐还需要调查落实。他承诺,1月25日上午将给张先生作出明确答复,同时,唐对工作人员记录出错给张先生带来不便表示了抱歉。本报新闻援助将继续关注。

  见习记者陈静文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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