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警示:48元特区游是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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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24日专电(王攀、江列华)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发出了今年的第1号警示,谨防非法“特区游”的陷阱。 “48元!特区一日游!”,“128元!深圳珠海特区两日游!”,印有这样诱人广告语的宣传单和卡片,在踏入广东的众多外地游客手中随处可见。然而游客一旦在来历不明的所谓“导游”的游说之下参团旅游,就很可能掉入了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各种陷阱,遭遇
广东省消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非法“特区游”陷阱的主要表现特征包括超低价格揽客组团、半路强行多收费用、诱导胁迫高价购物等,广大游客应特别注意。 超低价格揽客组团:一些不法分子虚构旅行社或假冒合法旅行社名义,在车站、步行街、购物中心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大肆发放宣传单或卡片,以超低价(一般“深圳一日游”50元左右,“深圳珠海两日游”100元左右)揽客组团,提供所谓“超值”的“特区游”服务,但宣传单或卡片上一般只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而不印固定的营业地点。 半路强行多收费用:游客参团上车,车开动之前一般暂不收取费用,等车行至半路,不法分子则开始对游客收取远高于宣传单或卡片上标价的费用,游客如不从则可能被毒打并驱赶下车。 诱导胁迫高价购物:这些非法“特区游”除了看一些免费景点外,基本上以购物为主。部分不法商家与这些“黑导游”相互勾结,通过诱导或胁迫游客高价购物,非法获取游客钱财。常用手段有:“黑导游”将游客带到指定的“黑店”,“黑店”以次充好,售卖伪劣或已淘汰商品给游客;在相互勾结的商铺内组织比真正游客还多的“托”,制造抢购气氛,引诱甚至胁迫游客消费;虚标商品价格,高额标价后,再以低折扣为诱饵,诱导游客购买,游客购买的实际价格还远高于市场价;先低价引诱,成交后以避免缴纳关税帮游客带出关为由,向游客索取高额出关费。 消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特区游”一般情况下不与游客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也不提供发票、收据等有效凭证。“黑店”在出售商品时,一般也会以各种借口拒绝提供购物发票、收据等凭证,或者提供不规范的、印章模糊不清的无效凭证。这两种情况导致游客向有关单位投诉时缺乏有效的证据。 省消委会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已经接到有关的投诉多宗,但是由于不少的市民不能够提供有利的证据,比如发票、收据等,导致投诉无法进行。为此,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消费者应谨防非法“特区游”陷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