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新任县级干部下基层“补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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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12 宁夏日报 |
今后,凡提拔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有在基层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任职经历,否则,提拔任职的决定或建议无效 本报讯(宁祖文)近日,我区12名缺乏基层任职经历的新任县级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全部下基层“补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要全面落实提任县级领导干部应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制度。今后,凡是提拔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有在乡镇 (街道)或县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简称基层单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任职经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任职的除外),否则,提拔任职的决定或建议无效。据悉,这12名同志保留现任职务,全部安排到乡镇(街道)或对口的县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任职,工作期限为1年。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现任的县级党政副职领导职务,按提拔前职级安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