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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维修水泵遭电击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17 潇湘晨报

  本报讯维修工到超市维修水泵时,遭电击死亡,责任到底谁来负?死者家属将超市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宁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超市业主赔偿死亡补偿费、安葬费等损失的35%,其余损失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已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某、兰某夫妻俩在宁乡县玉潭镇经营了一家超市。2005年7月9日下午5时许,因超

市内水泵需维修,周某按广告上的号码打电话给雷某,要其前来修理。根据周某的要求,并经周同意,雷某介绍赵某前往。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因挂在墙壁上的电线跌落,赵某被电击死亡。经法院查明,赵某的亲属损失合计为194487.19元。另外,维修工赵某无电工证,维修时也未穿绝缘鞋。

  法院审理认为,周、兰两人对此监督不力,负选任过失的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陈 璇 肖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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