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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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50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劳动部门获悉,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可获得2400元至36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悉,此次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 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而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另据介绍,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有困难的,由所在地财政解决;对转让、改制、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负担有困难的地区,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