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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被卖已不幸 今却卖人丧天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8:54 检察日报

  一云南籍妇女两年前被人拐卖,两年后却以帮人找婆家为名,将被拐卖的打工妹再次转卖。1月17日,河南省义马市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陈帮友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陈帮友是云南省曲靖县人,现住河南省宜阳县盐镇罗村。2003年,当时刚刚20岁的她就被人拐卖给河南省宜阳县一农民为妻,虽说开始陈帮友并不情愿,但因丈夫对她很好,

加上后来又添了个女儿,她也就安心生活了。2005年6月的一天,陈在回云南老家探亲时,遇到了被拐骗到云南的陈某,陈某向其诉说了自己被虐待的事情后,陈帮友便想到了自己的遭遇,遂决定帮她“寻找幸福”,于是将陈某带回家中。后经人介绍,陈帮友将陈某带至常村镇石佛村崔某家中,并向崔某索要“彩礼”1.4万元。两天后,陈某偷偷地离开崔家,幸好被人收留。2005年8月30日,陈某的父母得到收留人的电话,随即向警方报了案。警方迅速出击,不久将陈帮友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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