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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跟不上 物业管理困难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02 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 张亦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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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频频起诉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业主对物业公司骂声一片,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已成为物业纠纷中最主要的矛盾。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到底该如何处理?物业公司

为什么名声不好?目前的法律环境对物业公司是否有利?1月23日,北京新康家园的物业经理向记者吐露了真情。

  讲述人:侯广富

  职 业:北京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康家园分公司经理

  经验值:在深圳、北京从事物业管理十余年

  观点摘要:许多问题的产生和物业管理的法律环境有关。具体说,就是行业法规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当物业公司经理特别难

  那是2004年9月的事,我来北京发展,应聘了新康家园的物业公司经理。

  上任前就知道这活儿有点难度,上任后才明白,这活儿比我想象的还难干。

  我上任前,这儿的物业,工程维修、保洁、保安都是外包给他人干的。物业公司这么多项目都是别人干,人家怎么能信你?而且我们的工作人员素质、能力都不高,有时业主来了,吵吵声大了点儿,他们就躲了,这怎么能行?那年收来的物业费只有44%,为什么?业主有各式各样的理由,有销售行为不规范,承诺兑现不了,比如当初销售时说有免费班车,可人家住了几年也没兑现;也有施工遗留的问题,比如顶层屋面渗水、卫生间防水没做好向楼下渗漏、暖气片漏水后木地板被泡等,你想,这些事儿不解决,业主能交物业费吗?

  我上任以后,了解到我的工作人员中不少人的服务意识淡薄,当然这和他们的阅历、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有关。我想让大家强化服务意识,首先应当让他们了解业主有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我让大家去业主家抄水表时,就要征求人家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汇总分类,并且把相关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人,限期整改。

  有家业主房子是复式的,灯坏了报修了两年,没给解决,理由是没有梯子,我说没梯子搭人梯也得给人家修好,一个灯两年修不好,你让人家怎么相信你?结果,电工很快给人家修好了。这事不大,可影响大,以后凡是遇上限期解决的问题,都由我本人回访,盯着解决。在接下来的3个月的时间里,我们解决了600件工程遗留问题。业主见我们确实办实事了,自然和我们的关系融洽了。

  有什么事千万别瞒着业主

  物业公司和业主是什么关系?好多人都不明白,我是这么看:物业公司管理的是业主的物业,使业主的物业升值、保值,延长使用寿命。还有服务,为业主、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服务。怎么服务?不是光把人家的物保管好了,增值了,就算服务好了,还要让业主舒心。

  要让业主舒心,做事要透明。从2005年开始,我们每个季度都要向业主报告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的情况,这已经形成了制度。设备运行怎么样?治安、保洁、绿化、消防、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情况都能从我们的报告中体现出来,业主看了就知道了,这其实也是沟通,是书面的沟通。你对他不隐瞒,他就会舒坦。

  2005年底,我们组织了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很满意的占10%;满意的占70%;一般的占17%;不满意的占2%;很不满意的占1%。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是得到了业主的肯定。

  脾气不好的拿起电话就骂

  我没到新康家园之前,这里的物业公司起诉了6个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最后物业公司赢了官司,6个业主也被执行了没交的物业费。可是,下一年的物业费,他们依然不交。为什么?你没有解决他们心里的问题,他们不交总是有原因的。我就想,起诉是法律手段,这个手段不好轻易用,我主张面对面地沟通,用我们的行动感动业主,让他从心里愿意交物业费。

  我刚来的时候,集中催缴物业费,我们分管的工作人员打了10天电话,都没能把该催缴的电话打完。为什么?你电话打过去业主就和你说,他有多少问题你没解决,脾气好的和你慢慢说,脾气不好的拿过电话就骂你,骂够了摔电话,骂得我们不少工作人员哇哇哭。我就对他们说,你哭什么?我们没把遗留问题解决,人家骂几句就受不了了?你选择了这个行业就要有挨骂的承受力。

  后来我们集中三个月解决了遗留问题,情况就不一样了。2005年底,我们催交物业费的电话,只打了3天,就打完了,结果84%的业主交清了物业费,这说明什么?有的工作人员说,自己都为这个结果吃惊。我说,这是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业主的信任。

  最深感触:行业法规跟不上

  还有物业收费究竟收多少?以前有个政府指导价,现在政府指导价撤销了,收多少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怎么协商?业主认为你收高了,物业会说,现在什么都涨价,你总不能几年一个价吧?因此,怎么操作真是个难题。

  我在北京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以来,最深的感触是:北京业主维权的意识特别强,但这些业主中不少人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他们的维权,有时消极,比如不交物业费;有时又过激,比如上街游行、打砸售楼处。这其实也和物业管理的法律环境有关。具体说,就是行业法规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起就实施了,可是北京市到目前也没有实施细则。比如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问题、职责问题、经费来源问题都没有具体说明,这就造成不少业主委员会要么不作为,要么炒了物业公司。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也没弄清楚。物业公司管理的是物业,业主委员会监督的也只能是我们对物业的养护和维修。

  公共配套物业的权属问题也不明确,比如地下车库、会所归谁?法规上不明确,这就容易使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因为这涉及利益,不明确是不行的。

  还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在小区养狗,有的人不给狗上证,不按时间规定遛狗,养狗带来的卫生问题,都使不养狗的业主不满意;违章装修问题,物业公司只能制止,业主不听,我们只能报告相关的政府部门,很多时候都是不了了之;业主改变房屋使用性质问题,住宅改商用、美容美发和超市,都会引起治安隐患和火灾隐患,这些都是我们工作的难点。我们能强迫业主做什么?最多发个整改通知,他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责任编辑 徐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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