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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又告北京网通歧视外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02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王晓雁 “在网通的眼里,信用程度的衡量标准难道就是户籍?外地户籍的信用程度就一定低吗?安装固话还要押金,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是对外地人的歧视!”1月24日,当记者看到这位称“要和网通打一场公益诉讼”的李先生时,他还是难掩脸上的气愤神情。

  2005年7月,李先生向中国网通北京市通信公司通州营业部提出固定电话安装申请,

网通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中国网通北京市通信公司的规定,外地人安装固定电话要交纳500元押金。

  “当时我就很诧异,我在北京有固定房产,又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安装电话方面,应该能享受与北京市民相同的待遇啊!”李先生回忆道:“于是我当时就让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他们无法拿出,但还是坚持按北京网通这个规定办事———没有其他选择,我只好交了押金。”

  押金是交了,但这场“户籍不同,待遇不同”的经历,让李先生心中很是愤懑。在查阅了大量法律规章后,李先生认为,北京网通此举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乱收费”,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中国网通北京市通信公司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月18日,法院下发《案件受理通知》。

  记者看到,李先生在他的《民事起诉状》上称,北京网通此举违背了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对于外地来京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市民待遇”原则。“安装电话已经成为如今日常生活必备的需要之一,如果连在自己拥有产权的住宅内安装电话都无法享受市民待遇,那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还有多少意义?北京网通的行为违背了这种立法精神!”

  李先生还质疑他交纳的500元押金是否合法?

  “和我一样有工作居住证、外地来京工作并定居的人员,在北京总数有几十万吧?电话安装押金累积起来数量巨大,谁知道这部分钱最终到了哪里?”

  记者拨通中国网通10060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知:外地身份证在北京申请固定电话需要找北京户籍的人作担保,签订担保协议;否则只能安装预付费电话,在北京郊区如通州等地,如果不找担保人,也可以直接交纳500元押金。

  链接

  王海诉网通地域歧视

  2005年2月,王海在向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申请安装固定电话时被告知,没有北京户口的居民,若没有北京市户口、且无欠费记录的人提供担保,只能安装预付费电话。王海认为,电信服务经营者通过身份证区别对待,对非北京居民使用电话限定了一系列的条件是一种歧视。2005年5月,王海将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

  当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网通不存在对消费者的歧视,驳回王海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预付费电话与普通电话业务属于不同产品,其服务项目和收费方式都不同。外地人如有北京人担保,也可使用普通电话业务。两者没有可比性,不存在歧视。

  律师诉网通侵犯消费者平等权利

  2005年7月,律师程海在中国网通北京亚运村营业厅申请固定电话时,工作人员称,由于其户口不在本市,必须由具有北京市户口、且无欠费记录的人提供担保。程海被迫找了户口在本市的朋友提供了担保才装了电话。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程海发现网通北京分公司《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第五条规定了外地人安装固定电话必须找担保的条款。于是他以“网通公司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平等权利”为由提起诉讼,2005年10月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但记者至今无从得知此案结果。

  (责任编辑 徐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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