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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0万7年净赚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26 南方日报

  投资30万7年净赚38万?

  “托管造林”推介进广州,日圈民资可达40万,到底是发财良机还是陷阱?专家建议市民慎重投资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广州林业局特别提示

  近日,广州市林业局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指出托管造林投资有风险,提醒投资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林地、林木权属问题及权属流转问题,《林权证》是否真正更改为投资人所有;二、林木采伐问题。国家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采伐林木必须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才可以采伐。7年后木材并非“说砍就可以砍”;三、材积问题。林木的活立木材积不等同于木材材积;四、风险问题。林木生长周期长,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妄自“乐观”预测价格没有科学依据。

  本报讯(记者/卢轶崔财鑫)投资30万元参与托管合作造林,7年后净利润保守估计超过38万,年投资回报率15%以上!近日,一家名为亿×集团的造林公司在广州开始推介该项目,而不少市民也被高回报率所吸引,参与投资。托管合作造林究竟是发财的大好机会还是一个陷阱?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推算出来的高收益诱惑

  日前,记者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的亿×集团参加了一场推介会。一位被称为“丁老师”的人为几十名有投资意向的广州市民讲解了投资速生丰产林的前景。

  “丁老师”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森林资源的短缺造成的环境恶化和林木用材的巨大市场,然后又介绍了国家关于非公有制造林的政策,还播放了国家林业局领导就速生丰产林工程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的片段。一位投资者对记者说,就是这段采访让他吃了颗定心丸,才决定参与这项投资。

  “丁老师”用一连串的数据说明,托管合作造林是一个发家致富、利润丰厚的投资机会。她介绍,速生丰产林所栽种的欧美杨7年可以成材,达到28厘米胸径、18米高度,可获得0.547立方米木材。以一亩地33棵速生杨计算,一共可获得18立方米木材。“丁老师”指出,投资一亩林地只需3980元,而18立方米木材即使按照每立方米500元的最保守的价格估计,也可卖到7500元,这就使年投资回报率高达15%。而按照市场规律来看,实际上7年后的速生杨木材价格将超过1000元/立方米,因此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她向投资者保证,假设投资30万,则7年后的净利润最少也有38万元。

  “洗脑式”推介似曾相识

  一位姓徐的先生对记者说,他的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了这个投资项目。听了2次推介会后,他决定花20多万元投资60亩林地。他还表示,自己接下来打算成为这家公司的业务员,把这项投资推荐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因为“这么大的甜头,怎么能自己一个人独享”。

  据该公司一位张姓咨询师透露,该公司在广州成立仅仅两个多月,目前每天可售出林地100多亩,并且业务量正在不断扩大中。换句话说,该公司目前每天的交易量高达40多万元。记者在该公司看到,公司整层被布置成大大小小几十个“教室”和“一对一咨询室”,而几乎没有员工的办公场所。看来,开大量的推介会和尽可能吸纳投资者,成了该公司工作的重点。

  该咨询师还说,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的分公司比广州分公司成立得更早,现在生意红火,投资一亩林地的价格已经升到了6300元,而且还将继续飙升。总的来说,记者感觉有点像传销。

  疑点经了解令人心跳

  该公司的“丁老师”一再保证,托管合作造林是一项低风险的投资。她说,该公司给予投资者七大保障,除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绿化工程管护合同》及为投资者办理林权证外,公司还为林地进行了投保,并将每亩800元的林业绿化管护费用交由银行监管。

  为了弄清事实,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林业局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虽然非公有制造林符合国家的林业政策,但目前借林业托管之名的骗局很多,而记者采访的个案中有相当多的疑点。首先,林业托管的投资回报率不可能那么高。按照该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投资方可以得到18%的利润,这有在数字上做手脚以诱惑投资者的嫌疑;第二,保险公司对于林业投资的托管其实只是部分保险,但是对于经济利益的回报不会有任何保障。而集资公司声称有保险公司的保障,让投资者放松了警惕。

  中国人寿保险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指出,该公司所承诺的投保属于农业保险的范畴,只针对火灾、水灾、盗伐等不可抗拒的损失。至于林木是否会在所托管的年份内如期成材、胸径有多粗、树有多高、成才后杨木市场价格及投资者是否能得到经济利益回报等,都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一位金融界人士提醒投资者,虽然该公司声称将林业绿化管护费交由银行监管,但实际上银行对企业的约束相当有限,并不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律师看合同看出风险

  记者假扮投资者,在与该公司张姓咨询师的交流中,曾要求查看《林权证》及合同样本。记者发现,《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所有人一栏赫然填着该公司的大名,而不是投资者的名字。该咨询师称,目前出售林地的全部《林权证》都已办下来了,不过除非投资者主动提出,公司才会为之办理权属变更。

  该公司的合同也是一份“霸王合同”,签订前不允许投资者作任何更改。南日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在研究了合同后认为,这项投资存在较大风险,投资者的付出是一次性的、确定的,收益却在7年后,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包括树木生长情况、《林权证》办理、砍伐的限制等。该公司的义务规定并不明确,比如经营不善导致收益落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等。

  实际上,有关部门已先后在内蒙古、黑龙江、山西、湖南等地发现多起借“托管造林”诈骗钱财的事件。市民进行这方面的投资务必要慎重。

  (报料人徐先生奖金100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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