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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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3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东莞市正式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东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明两年内,东莞还将力争完成余下镇区的创建教育强镇目标。 2005年12月,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对东莞市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市进行了督导验收,东莞市以高分通过。今年1月23日,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 ”称号的批复》,同意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至此,东莞市成为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