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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合同惹起纷争 柳州一公司被判付违约金二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33 桂龙新闻网

  南宁一家化妆品公司与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两面针公司)签订合同,将一种祛班面膜的生产技术提供给后者。但是,两面针公司经试验生产,却无法得出合格产品。在两家公司选择对簿公堂后,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两面针公司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责任。

  南宁市郁勃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郁勃公司),在数年前研制出一种祛斑面膜

产品,并向国家卫生部申请获得卫生许可证。2003年11月,郁勃公司与两面针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合同》,向两面针公司提供产品技术,进行祛斑药物配方及面膜产品的生产、销售。合同言明,若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郁勃公司依约向两面针公司交付了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及有关手续,后者也依约支付了40万元预付金。2004年2月,两面针公司向卫生部提交申请,将原来的祛斑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企业地址进行变更。

  获得技术配方后,两面针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小范围试生产后发现,试验的面膜产品在保质期内存在分层、变色、变味现象,不能达到合同的技术指标。2005年1月,两面针公司向郁勃公司发出通知,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郁勃公司收到通知后,很快回函称,两面针公司自行小试产品,没有郁勃公司的指导而出现质量问题,郁勃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并认为两面针公司已经违约,要求依据合同,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及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等,同时退回全部技术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两面针公司收到复函后,迟迟没有答复。

  2005年6月,郁勃公司向柳州市中级法院提出诉讼,两面针公司则提出反诉,要求郁勃公司返回40万元预付金。

  2005年11月,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两面针公司提供了配方实验单及试管样品照片等证据,以证明小范围生产的产品没有达到技术要求,但在试验、审核等栏目,却都没有人签名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面针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虽然该公司提供了配方实验单及照片,但这些证据既没有郁勃公司认可的人员签名,也没有两面针公司工作人员的签名,存在重大瑕疵,法院不予采信。另外,照片中的物质看不出是何物,同样不能证明其是按郁勃公司配方及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合格。双方合同履行尚未到期,两面针公司不再履行合同无正当理由,已构成明示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技术合作合同》,两面针公司停止使用生产祛斑面膜的所有相关技术,将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名称转回郁勃公司,并对该技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向郁勃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同时郁勃公司退回两面针预付金40万元。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选稿:黄振瑛作者: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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