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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品专卖”的期待与担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42 上海青年报

  □马龙生

  在湖南政协会议上,湖南省政协委员、衡阳市卫生局局长赵安民说,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完全有必要实现国家专卖,尤其是处方药,应该像控制烟草一样,由国家成立专门的专卖机构,再向各大医院进行统一配送。这样,就可以减少中间环节,真正把药价降下来。

  专卖,是指国家指定的专营机构经营某些物品,其他部门非经专营机构许可,不得生产和运销的一项法律制度。以当前药品市场的混乱无序,医与药难以真正分家,导致患者无从选择等弊端看,药品专卖的建议,确实可在一定程度上兴利除弊。

  药品专卖的建议,其实并非始自今日,近年来不断有人提出类似的建议。而之所以没有引起重视,我想未必是因为建议本身没有价值,而是药品与烟草相比,不仅产品特点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实施环境也比烟草面临着更多的实际困难。

  首先,药品比烟草的从业人员多了很多,产业规模大了很多。全国正规制药厂达8000多家,平均每个县3家,还不包括为数众多的地下药品黑工厂、私家手工作坊及医院的制剂室或制药厂,如果再加上药品运销等流通业人员,这么多的人吃“药”饭,如果实行专卖,不仅会使其中相当多的人一夜之间失去饭碗,而且还会使大量的重复投资打了水漂。不难想象,面对这样的压力,政府的决心将非常难下。

  其次,与1991年烟草专卖法颁布时相比,现在的社会环境也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追逐利益的冲动更胜于彼时。就算是建立了药品专卖制度,全国专卖网络是以公益化运作,还是按市场化运作;是按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都面临选择之难。而在选择之难的背后,必然要面对的,是药品专卖是否会产生“垄断腐败”这样的沉重命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专卖的意义势必大打折扣。

  值得期待,是相对于专卖的本意来说;而令人担忧,则源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把好事办得走调、变味的实在太多。立法、行政有关人士不妨认真考虑“药品专卖”的建议,同时应在操作中警惕“药品专卖”实不至、名不归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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