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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的砖”和“月球上的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42 上海青年报

  □赵志疆

  本报昨天报道,上海市某工艺城内近日打出横幅广告,出售国庆50周年、天安门广场重修时“退役”的旧地砖,约巴掌大的一块“天安门广场石”售价1999元,每平方米售价17万元。

  看到这个消息,我首先想到的是前不久一度沸沸扬扬的“月球大使馆”叫卖月球土地的事。两者相同的地方是,都在进行概念炒作。“月球大使馆”宣称,购买者拥有月球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以上及地下3公里以内的矿物产权,因此,“是有无限增值潜力的礼品”。而叫卖“天安门广场石”者则告诉你,“神圣的天安门广场是亿万炎黄子孙魂系梦萦的宝地……你所拥有的这块砖石,曾经铺设在天安门广场之上。”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那么,销售者如何去证明这块待价而沽的混凝土,就是曾经铺设于天安门前的广场砖呢?

  天安门广场砖不过只是普通的广场砖,因此无法从成分和特性上区分出真伪;而广场砖也并非文物,因此也不可能通过考证年代来加以鉴定。既然从广场砖的本身无法辨明真伪,那么唯一能够证实砖块身份的就是流通途径了。原天安门管委会主任夏尚武表示,天安门广场改造时,考虑到“用广场砖来谋取最大限度的商业价值可能会有损中国人民的感情”,因此大部分拆除的旧砖都无偿送给了部队铺设练兵场。

  正规购进广场砖的通道被堵,销售者到底还能从哪里获得广场砖呢?据介绍,这些砖都是偶然间从翻新广场时的工地购得。由此引出的问题是,谁能证明建筑工地上的砖块都是天安门广场砖?谁又能证明销售者没有从别处运来砖块“滥砖充数”?在对广场砖缺乏行之有效的鉴定措施基础上,这些问题销售者根本无法作答。

  贩卖“天安门广场砖”和贩卖“月球土地”可谓是殊途同归,实质上都是要叫顾客去“买感觉”,而不是“买商品”。贩卖“天安门广场砖”者虽然给顾客提供了一块砖头,但是根本无法去证实这块砖头就是来自于天安门。这和“月球大使馆”随手在地图上一指,告诉你“这块地就是你的了”,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关于“天安门广场砖”“能不能卖”、“到底能值多少钱”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没有过多讨论的必要。这原本是一件“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事,但前提必须是广场砖货真价实而且来源正当。否则的话,随随便便运来几块建筑废料,煞有介事地包装一番之后就天价销售,这就不仅仅是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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