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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原反贪局长受贿9.5万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公开场合是一个执法如山的反贪局长,暗地里却是一个贪得无厌的“社会蛀虫”,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贺州分院反贪局副局长、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张建辉在办案过程中竟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先后索贿、受贿9.5万元。广西贵港市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上诉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处张建辉有期徒刑7年。

  索要“打点费”是张建辉敛财的一大“法宝”。1999年,张建辉在参与办理原贺州地区公安局长吴昌考腐败案中,以“吴的案件不再往下查”为由向吴的妻子姚兰英索贿。后来,姚兰英分别在不同地点交给张建辉3万元和2万元。与此同时,彭剑雄受吴昌考之托,将“打点费”2万元送给张建辉。

  收取“感谢费”是张敛财的一大“诀窍”。1999年8月,在广西检察院贺州分院解冻邝锦荣一案的20万元存款后,张建辉收取邝锦荣的哥哥邝锦成的“感谢费”5000元。

  2004年6月,张建辉以解冻吴昌考案的30万元存折为由向姚兰英索要钱财。8月3日晚,姚兰英将用报纸包好的人民币2万元交给了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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