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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荣膺省教育强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07 南方都市报

  东莞荣膺省教育强市

  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第四个榜上有名

  本报讯(记者华鸿敏通讯员东教宣)记者昨天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广东省政府于23日正式发文,同意授予东莞“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至此,东莞成为全省继深圳、佛山、

中山之后第四个教育强市。

  1月23日,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授予东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的批复》,明确表示东莞市多年来努力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已达到了教育强市的各项标准,并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的验收,同意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市”的称号。

  据了解,2005年12月,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对东莞申报省教育强市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在充分考察、了解东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绩后,督导验收组对照《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标准》进行了严格的打分,最后东莞以高分通过督导验收。

  据悉,目前东莞32个镇(街道)中,已经有23个镇建成省教育强镇;而自2001年至2005年,全市教育总投入高达160亿元,其中2005年全年教育总投入超过50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也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此外,在办学效果上,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达98.7%、初中达97.8%,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和初中阶段入学率分别为100%和99.9%,普通高中升学率也高达96.5%。

  两年计划

  全部镇区成为教育强镇

  根据部署,今明两年内,东莞将组织茶山、洪梅、望牛墩、中堂、石排、谢岗等9个镇申报省教育强镇,力争在两年内全部镇区成为省教育强镇。

  另外,还将针对几百万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解决好非户籍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并将加大对经济欠发达镇区教育的扶持力度,推动市、镇、村三级办学,三级管理体制,向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体制转变,以达到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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