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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啤酒集团一员工挪用公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0:20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罗吉元 通讯员 汪萤)1月20日,宁夏西夏啤酒饮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销售员詹某,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卫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今年31岁的詹某,1998年4月至1999年12月间,在担任宁夏西夏啤酒饮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商城啤酒直销点负责人期间,将收回的3.6万多元啤酒等饮料货款未上交公司财务入账,而全部用于个人经营啤酒、饮料等营利活动。案件侦查中,詹某将赃款全部退交宁

夏西夏啤酒饮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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