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触刑法蹲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1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黄珊通讯员李世寅)不还钱?撬你店门拿走货物抵债!日前,这样一伙讨债者被中山市人民法院绳之以法,两人因破门进入他人店铺拿走货物而构成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蓝某青在中山市古镇镇经营一家五金加工店,今年6月前后,他向老乡蓝某智借了点钱救急,一时没能还上。蓝某智感到很不爽,便找人帮忙催债。当月30日,王庆、李明忠伙

同“阿龙”、“阿欣”(姓名不详,在逃)等人,“杀到”蓝某青的店内,声称因蓝某智欠“阿龙”的钱,而蓝某青又欠蓝某智的钱,要求蓝某青代蓝某智还钱给“阿龙”,蓝某青未予应允。

  同年7月4日上午12时许,“阿龙”见蓝某青仍未还钱,便叫来王庆、李明忠、“阿欣”等一干人再次跑到蓝某青的商店,强行撬开五金店门锁,把蓝某青放在店内的南海车床(价值26600元)、威王星牌电焊机(价值280元)、希德牌切割机(价值230元)各1台搬上车,扬长而去。两天后,“阿龙”以15500元的低价将这批货转手给秦某。蓝某青后发现店门被撬,连忙报案。同年7月19日、8月13日,王庆、李明忠分别被抓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