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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终审判决西固村民打死“小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1:46 兰州晨报

  误导村民打死“小偷”“救人英雄”领刑5年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因村里出现小偷,西固区岸门村数十名村民出动搜索可疑人物。最后,大家抓住了两“小偷”,并将两人关进村里的一间娱乐室。其间,大个子“小偷”用耙子将村民打伤,众多村民将大个子“小偷”殴打致死。

  1月24日,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岸门村村委会主任卢建国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伤害罪分别改判杨玉成、李兰崇、钱宝国、吴发云有期徒刑4年、缓刑3年、缓刑2年不等。

  据了解,在“小偷”被打死案件发生之前,卢建国曾奋不顾身地救过8条人命,是大家公认的救人英雄。为什么改判?记者了解到,二审法院认为,卢建国组织带领村民去抓形迹可疑的人员后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并无不当,虽授意村民往嫌疑人妥俊祥“下身打,不要打坏了”,但对众村民殴打嫌疑人的行为未能有效制止,其身份又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对众殴行为起了误导作用,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仍负有主要责任。其他4人参与群体性殴打妥俊祥行为相对积极,属于从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妥俊祥被抓获后持铁耙打伤村民,对激化矛盾引起村民义愤,致使众人殴打程度升级,也负有明显的过错责任。

  因此,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案件定性准确,但是量刑不当,遂作出改判。

  本报记者郝冬白案件回放凌晨村里发现“小偷”2002年10月7日凌晨2时许,妥俊祥、马董拉黑伙同他人在兰州市西固区岸门村翻墙欲行窃,被路过的岸门村村民杨昌禄发现,妥俊祥、马董拉黑等人丢下一辆摩托车逃离。杨昌禄遂向村委会主任卢建国报告,说村里发现小偷。卢建国便带领村民们四处寻找小偷,因认为在村里逗留的妥俊祥、马董拉黑是小偷,便组织村民将二人捆绑后强行带至该村小学旁的活动室内审问,并让妥俊祥、马董拉黑二人相互辨认。“小偷”被村民活活打死

  其间,妥俊祥持室内铁耙抡打村民,将在场的杨玉成头部和周根德右前臂打伤,杨玉成、李兰崇等人持农用车传动皮带、木棒及妥俊祥的腰带对妥俊祥轮番进行殴打,村委会主任卢建国授意在场的村民往妥俊祥的下身打,至早晨7时许,将妥俊祥打死。法医鉴定,妥俊祥系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及皮下软组织出血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一审五被告各领其刑

  兰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建国、杨玉成、李兰崇、钱宝国、吴发云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卢建国身为村委会主任,在案发现场授意在场的村民往妥俊祥下身打,其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且本人也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杨玉成、李兰崇、钱宝国、吴发云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5年不等,卢建国、杨玉成等人赔偿受害人家属9500元。

  本报记者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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