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一杯开水开价4元 标了价就可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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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14: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昨日热议 事件 21日下午,许小姐和朋友到海淀区一家名为“tube station”的西餐馆就餐。点了近70元的饭菜后,许小姐突然胃痛,便向服务员要一杯白开水。没想到服务员表示,白开水 4元一杯,标价牌上没有显示,是餐馆自己定的。(24日北京娱乐信报)评论 从事后消协和律师的释疑来看,别说一杯白开水竟然要收4元,就算收40元,在餐馆内都可能是合法的,只要明码标价。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餐馆是不是可以在醒目处写上“踏进本餐馆,收费50元?”因为餐馆为你提供了遮风挡雨服务,收费是不是太正常了?就算这么说属于强词夺理,那么,一根牙签收费50元完全可以吧?我把价钱标出来不就行了吗? 这家餐馆不提供免费白开水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卖矿泉水,这从情理上根本说不过去。就像许小姐说的:“这么贵的白开水太离谱,难道让我用咖啡服药吗?”但为什么这样明显不合情理的事情却有可能是合法的呢?如果任这种收费规则大行其道,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吴永昌(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