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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驳回杀害中国女孩凶手的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22:19 新华网

  新华网新加坡1月25日电(记者张永兴)新加坡最高法院25日驳回了谋杀8岁的中国女孩黄娜的马来西亚籍凶手卓良豪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25日晚报道,最高法院是新加坡的终审法院,案件一旦在此作出判决,就已经结案,但被判死刑者可向新加坡总统要求特赦。卓良豪的父母已经表示,他们将通过律师,要求新加坡总统纳丹特赦其儿子。

  23岁的卓良豪被指控于2004年10月10日,在新加坡南部的巴西班让果菜批发中心谋杀了黄娜,并将其尸体装进纸箱,丢弃在一家公园。在破案前,被告曾潜逃到马来西亚。最后,被告返回新加坡自首,并带领警方来到藏尸地点,这起震惊狮城的谋杀案才得以告破。

  去年8月26日,经过多日的庭审,卓良豪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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