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 泉州将推荐一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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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建设厅正式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的通知,并公布了今年新规定的国家园林县城评选标准。据悉,今年我省的福州、泉州、漳州、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将各推荐一个县城,作为2006年创建园林县城活动的试点。 据介绍,今年新规定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为: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人均公 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100%和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面积在3公顷以上,公园绿地率70%以上;广场建设要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65%以上,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亮灯率98%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