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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处罚要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今后,针对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许可等将举行听证,听证意见和笔录将作为处罚、许可等的重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听证规则》)将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听证规则》并未对“较大数额罚款”作出统一规定,各地将自行确定。

  《听证规则》对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立法

、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进行了规定,要求听证的过程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和记者报道,举行听证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同时,在听证中,调查和听证由不同的机构和人员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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