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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商家节前热销“代币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3:11 江南时报

  本报1月11日刊登的《商家为何胆敢力捧“电子红包”》一文,报道了连云港市几家知名超市“顶风作案”,推出被法律界人士称为“电子红包”的购物卡。该文一出,即有盐城读者致电本报称,各种形式的“代币卡”每到逢年过节在盐城市区很是盛行,并且几乎没有受到过查处。为此,近日本报记者对盐城市几家大型商场、超市进行了暗访调查。

  商场超市普遍发售各类“代币卡”

  元月14日,记者来到地处该市闹市区的商业大厦。在大厅前台的一位服务员指引下,记者来到一个隐蔽的阁楼入口处。正要上楼时,从阁楼上走下来两名中年男子,其中一位手中拿着该商场的“会员卡”。上了阁楼,记者走进该商场发售购物卡的办公室,只见一名男子说:“我买10张五百的,5张两百的,5张一百的卡。”工作人员熟练地将账目一一记录在册。记者随后与该男子攀谈起来,得知他买这些卡都是用来送给业务单位的领导的。他说,送卡要比送现金和实物“体面”得多,而且也避免了行贿之嫌。

  随后,记者也购买了几张该商场的会员卡,购卡后,记者提出要出具一张发票。工作人员问记者希望发票上开据什么样的内容。记者回答需要开办公用品的发票,随后记者得到了一张在该商场消费1000元办公用品的发票。在开发票的时候,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商场每天销售这种购物卡大约有二三十万元,最多时可达到百万元以上。

  元月16日,记者来到盐马路上的世纪联华超市。在该超市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该超市二楼的收银办公室,在得知记者想买几张购物卡送人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超市的卡可能不多了,负责此项工作的主任出去了。记者称,只需买1000块钱左右,该工作人员说:“几千块钱卡还是有的。”随即打开了抽屉,拿出一叠卡来。

  记者看到,该超市发售的购物卡的面值有100元、200元、500元三种,并且不限时间使用。记者发现有的卡上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于是说:“这卡过了截止日期不能用啦。”该工作人员随即答道:“这没有关系,这批卡是以前印制的,现在同样可以用。”付钱时,记者同样提出要开发票。该工作人员便用手中的对讲机通知一楼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让其开张1000元的发票。随后,记者来到一楼服务台让工作人员开具了1000元办公用品的手写发票。

  元月23日,记者又来到盐城市建军中路的时代超级购物中心。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记者来到二楼导购台的售卡处。记者对一位正在售卡的服务员说,需要购买2000元的购物卡。她告诉记者,“贵宾卡”有面值100、200、500元的,问记者要哪一种。随后记者购买了10张面值200元的“贵宾卡”。

  市民:买“卡”的不用,用“卡”的不买

  就盐城商家“热捧”购物“代币卡”的做法,盐城市民褒贬不一。家住万户新村的王小姐说,原先自己还不知道盐城有“代币卡”销售,是在去年春节时自己在商场为父母购买年货时一位服务员告诉她的。服务员当时说,你买礼品送给长辈,不知道长辈喜欢什么样子的,还不如直接买一张购物卡送给他们,这样一来自己省了不少心,长辈们也有了自己的选择空间。

  一位知情的企业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实际的情况是“买卡的不用,用卡的不买”。一些单位为了拉关系,都是在节日期间向有关方面或权力部门的领导送各类“代币卡”,实际就是借年礼行贿,而商家发售这类卡就是在为腐败提供便利,这样做虽说败坏了社会风气,但因为“借”了逢年过节的传统习俗的光,很容易“过关斩将”,违纪违规的风险并不太大。他说,盐城市场上出现这样的购物卡也就是在五年前左右,他的单位曾经也买了几万元的卡,但也不是单位员工自己消费的。他说,作为一个普通“公关主管”,都是单位遇到了什么难事,需要疏通关系时用的。还有就是长期的客户、上级部门的领导、关系单位等等。送卡时还很方便,拿出现金给领导,领导一般是不会要的,但你如果送卡,领导很有可能就会“笑纳”。

  盐城相关监管部门互相推诿

  盐城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办公室主任严树荣告诉记者,最近,为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提出了“八个严禁”,盐城市纪委同时也提出了“十一个不准”。“十一个不准”其中的第四条为“政府公职人员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推辞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严主任说,对于制造与销售各类“代币券”的源头———各商场、超市而言,应该是由工商、税务、中国人民银行来查处。工商局可以以商场、超市销售“代币券”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来处理;税务局可以从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方面来查;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按照200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严主任表示,他们正准备通知工商、税务和中国人民银行这三家单位,着手调查盐城商家节前商业销售行为中是否存在发售“代币券”一事。

  随后记者来到盐城市工商局亭湖分局,经检大队的姜大队长告诉记者,商家发售“代币卡”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来管,工商局没权查处商家发售“代币卡”的行为,实在要管,也要由政府牵头,才能去查。

  记者又来到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办公室的崔秘书告诉记者,中国人民银行只有对人民币的监督权,但没有监管权。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可以管的,但现在人民币的发行职能和监管职能已经分离了,监管这块已经划分给银监局管了。崔秘书表示将就此事向领导汇报一下,看怎么处理,然后再通知记者。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6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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