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监所腐败堵塞最后一道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5:16 华商网-华商报

  ■舒圣祥

  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其高消费就令人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近日,新华社记者在对“落马”贪官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时,获悉了这一幕。

  看到这则新闻,我首先想到的是普世的核心价值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厚黑潜规则驱动下,被称为矫正罪恶的“手术台”和社会正义“调节器”的监所,早已不再是一块出污泥而不染的净土,这已经构成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核心价值原则的藐视和挑战。

  人们都说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可真正的最后屏障实际是设在监所里。设立监所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实施刑罚的方式,是要对已有的犯罪进行惩罚;另一方面更是威慑社会的力量,是对潜在犯罪的震慑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监所腐败却让“同罪不同罚”、“同罚不同监”成为可能,这不仅极大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也颠倒了社会正义。对部分人来说,当监所变成了“度假村”时,实际上他们的罪恶已经失去了惩罚的方式和途径,他们以及受他们影响的更多人,“以身试法”将丧失最后一道终端制约。

  如果腐败贪官到了监所依然能“如鱼得水”,如果监所照样延续着外界社会的腐败谐音,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没有底部封口的袋子:贪污腐败和违法犯罪将一通到底,为所欲为。因此,监所正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底部封口”,而监所腐败无疑是对社会正义的釜底抽薪。(相关报道见14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