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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高中“校中校”今年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7:52 武汉晚报

  示范高中“校中校”今年下课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通讯员朱思标胡忠巍)今年我市将着力解决示范高中“校中校”、改制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这是我市昨日召开的教育工作会透露的。

  近几年,不少示范高中借办“校中校”扩大招生计划,招收大量高收费生,并以此

创收。

  这一情况今年有望得到遏制。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一校一策”分步解决“校中校”问题。示范高中校本部与分校校园校舍未独立或分离的,本校与分校要尽快合并;与本校校园校舍完全分离的示范高中分校,则要实现校园校舍、法人、经费和人事、教育教学“四独立”,进行彻底改制。

  市教育局解读2006九大教育热点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的重要规划,解读了大家关注的教育热点。

  农村义务教育

  今年我市将斥资1亿多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收杂费。今年起,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

  另外,计划年内建成30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

  示范校评估

  鼓励所有的学校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就要改变过去集中资源办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的发展模式,今年起将暂停示范学校或重点学校的评比。改制校目前,我市有29所改制校,今年起将真正明确其“公”、“民”身份。有条件的彻底转为民办,实行“四独立”。不具备相关条件和不愿采用民办模式的改制校,就退回公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责任,不得再招收择校生。优质公办中小学不得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择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只能“就近对口入学”。市民有“择校”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公办改制校。但学校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不得高收费。

  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严禁进行考试招生。民办和改制学校招生,报名数小于招生数的学校,实行“登记入学”制,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学校仍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全程向社会公示,严禁超计划招生。高中招生

  今年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将占招生总数70%%以上,“三限生”则控制在30%%以内,取消“调节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条子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录取人数、分数和收费坚持省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规范办学

  今年教育局将严查不规范办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严禁非毕业年级以任何形式补课,严禁违规举办中小学竞赛,以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中职教育

  今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预计总体招生计划达6万人,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政府承诺,投入7000万元用于装备现有中职学校。

  今年起,每年有5000-8000名贫困初中毕业生可获资助入读中职学校。争取到2010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人数基本持平。

  教育人事改革

  去年,江岸区率先启动校长职级制,今年将向全市推进改革校长任用制度,实行校长任期制,今后的校长须获“专业职务资格”,不再是行政级别。

  教师竞聘上岗逐渐步入正轨。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用,要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部分区将在义务段中小学试点推行教师轮换制。

  企业学校剥离

  将全面完成武钢、一冶等企业剥离71所中小学的工作,并安置好企业退休教师。

  记者刘晓星通讯员朱思标胡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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