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得到房子后就将父母赶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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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0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通讯员濮素晖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 “每月600元房租,水电另外算,环境又不好……”面对记者,说起自己和老伴的现状,77岁的刘福全(化名)连连摇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就当我没养这个儿子!”什么矛盾使得老两口与自己的亲生儿子水火不容?刘福全归结为两个字:溺爱。 老人在外租房度日 据刘福全介绍,他与小其2岁的老伴共生育了一儿两女,其中儿子刘大刚(化名)是长子。即使是在最困难的自然灾害时期,也是刘大刚吃干,两个妹妹喝稀;刘大刚从来只穿新衣服,两个妹妹则缝缝补补又三年……夫妻俩对儿子的宠爱可见一斑。 去年11月,这种偏爱还在继续。老两口决定,将原为刘福全承租的公房的承租人变为刘大刚,这意味着,刘大刚将有权利以房改的形式将住房以低价买下。刘福全告诉记者,当时小女儿尚没有自己的住房,而儿子已有住房,小女儿遂要求由自己购买该房,同时补贴给哥哥、姐姐一些钱。对于这个合情公平的请求,老两口一口拒绝。“买房事件”让老两口与两个女儿间的隔阂突然拉大。 承租人变为儿子后,老两口仍住在房内。今年元旦,老两口前往外地游玩。回来后儿子表示,希望老两口去女儿家住一段时间,并将他们的生活用品送至女儿家。两个女儿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拿了房子还要和我们平分赡养义务,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刘福全和老伴也被儿子将他们拒之门外的做法气得发抖。刘福全一气之下和老伴在外租房度日。搬家时,3个儿女均未表示反对。 3个子女两个阵营 记者随后分别电话采访了老两口的儿子刘大刚及其两个妹妹。刘大刚告诉记者,父母是3个人的父母,让父母去两个妹妹家暂时居住,无可厚非。两个妹妹对此不满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刘大刚表示:“我肯定负责给他们送终,但也不能因为我拿了房子就什么事都指望我吧。” 两个妹妹则表示,3个儿女在成长过程中,刘大刚占尽便宜,如今又白拿了房子,她们不可能与刘大刚平摊赡养义务,父母就该刘大刚一个人管。 老人享有该房居住权 经人介绍,刘福全和老伴来到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承租人变成他,我们就不能住了吗?”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老两口,即使变更承租人是老人的真实意愿,老人也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3个子女有法定义务赡养老人,其中事实证明儿子刘大刚享受了更多的继承权利,因此其多尽义务也是有法可依。如果3个子女均不愿接纳父母,那么前往养老院的费用应由3个子女支付,其中刘大刚应支付较多的费用。(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