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告诫书》宽待初次违规者 药监执法步入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42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瑞红)昨天,记者从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实施《银川市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行为告诫制度》已100多天了,共下达了38份《告诫书》。执法人员没有因初犯、影响较小的违规行为就采取强制措施,得到了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去年10月1日,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实施《银川市药品经营企业违规行为告诫制度》。该局结合有关法规对第一次违规的影响较小的10项、16条行为实行违规告诫,

以制度化的形式较好地处理了“严”与“宽”、“帮”与“促”的执法关系。突出了人性化监管。但对首次检查发现经告诫后仍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按照《银川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评分标准扣减分值。与此同时,该局还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在建立健全稽查档案的基础上,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记录情况建立了诚信档案,划分出守信、警告、失信、严重失信,并拟通过加强监督频次、新闻媒体曝光、在网络上形成社会共享信用住处资源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失信行为形成社会性惩戒,提高行政相对人的信用自律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