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查处责任事故将强化党纪政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47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蔡岩红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安全工作会上透露,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

  据了解,2005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进展,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

10.7%和7.1%。

  但李毅中表示,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大事故多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少数国有大矿管理滑坡,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违法违规。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此外,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

  针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李毅中提出,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李毅中还特别强调,今年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参加,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今年还将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四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此外,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责任编辑 徐兰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