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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三条人命的鱼塘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58 宁夏日报

  2004年7月29日,本报报道了发生在银川的一起为争夺8亩鱼塘使用权,而杀害两人的凶杀案。凶手伏法后,鱼塘纠纷仍未了结。死者家属为此打了一年多的鱼塘官司,2006年1月9日终于有了一审结果。

  8亩鱼塘引发大案

  2004年7月22日早晨6时许,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11队66岁的村民顾财,为争夺8亩鱼塘的使用权,与同村村民顾安仁夫妇发生纠纷,顾财使用四股钢叉将顾安仁夫妇杀害。

  事实上,两家的这个纠纷已存在多年,此前也是大小磨擦不断,最终引发命案。顾安仁夫妇被害后,凶手顾财虽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鱼塘纠纷仍未了结。这对于顾财和顾安仁的家人来说,仍然是一个难以驱散的阴影。顾安仁的子女认为,父母被害,而鱼塘使用权仍无法确定,这巨大的代价最终换来的却是人财两空。顾安仁的家人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起纠纷。

  鱼塘“档案”疑点重重

  据顾安仁的母亲刘玉珍回忆,1984年,她开发了8亩鱼塘,让小儿子顾安青帮助养殖。由于刘玉珍的四儿子顾安国曾向顾财借了2600元钱,于是刘玉珍便把鱼塘租赁给顾财搞养殖。2004年鱼塘的租赁期已满,顾安仁想收回鱼塘,遭到了顾财家的拒绝。理由是顾安青当初是把鱼塘卖给他了,而不是租赁。并说他们有合法的证件。

  顾安仁的家人认为,这8亩鱼塘的土地使用者及合法经营者一直都是刘玉珍,那么顾财家的“合法证件”从何而来?它们是否有效?顾安仁的家人首先从鱼塘的原始登记资料开始查起。他们从丰登镇找到了1999年11月贺兰县政府发给顾财之子顾学海的《水产养殖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发现《集体土地使用证》中有涂改,而且此证中的“渔业专用章”比原章长出0.5厘米,显然是假章。后又从贺兰县土地管理局的档案资料中,找到了编号为“VI-5-11”、登记日期为“1998年4月30日”的《贺兰县水产养殖业登记表》,原有的养殖经营者“刘玉珍”的名字,经过多次涂改之后,改为“顾学海”的名字,被划掉的“刘玉珍”3个字仍清晰可见。甚至其中有两份表的封面上的养殖经营者为“刘玉珍”,而内页中的经营者却是顾学海。一式三份的登记表被改得混乱不堪,让人疑窦丛生。

  此外,由于顾学海坚持认为他在“购买”这块鱼塘前,鱼塘就是属于顾安青的。可是顾安青已去世多年无法对证。顾安青于1981年2月就已参加工作,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直到2001年2月病故。而顾学海所说的“购买鱼塘”却发生在1996年,顾安青不可能在1990年以农民的身份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诸多疑点坚定了顾安仁的家人依法讨回鱼塘使用权的决心。

  法院判决:鱼塘归受害者一方

  2004年8月,刘玉珍在向银川市金凤区政府申请对这块鱼塘的使用权进行确权未果的情况下,向银川市政府申请复议,又被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2005年1月,刘玉珍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银川市政府履行复议职责。银川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银川市政府向刘玉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005年8月,银川市政府作出了“依法维持贺兰县政府于1999年颁发给顾学海8亩鱼塘《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的决定书。刘玉珍表示对此决定无法接受,她认为鱼池没有卖给顾学海,她的小儿子顾安青也从来没有办过土地证。而且顾学海出示的《土地使用证》中多处被无故涂改,明显存在伪造迹象。刘玉珍又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贺兰县政府于1999年颁发给顾学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归还8亩鱼塘的使用权。银川市中级法院裁定此案由西夏区法院审理。

  法院庭审查明,上世纪80年代初,刘玉珍以家庭户主的身份,承包了联丰11队土地。1984年由刘玉珍做主,她的小儿子顾安青负责挖出了8亩鱼塘,并帮助刘玉珍经营了几年。1996年刘玉珍又让顾财家经营,是租是转让无书面协议也无其他旁证证明。1997年贺兰县对境内鱼池进行清理整顿时,于1998年刘玉珍和顾学海都进行了水产养殖登记,登记表是同一编号,但刘玉珍是8亩,顾学海是1亩。1999年贺兰县政府依据以“顾安清”名字登记的土地使用证和经过涂改的《水产养殖登记表》,给顾学海分别颁发了《水产养殖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而直到顾安仁夫妇被害后,刘玉珍才知道她的8亩鱼塘的使用权早已变更给了顾学海。

  法院认为,鱼池的转让前提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所以,8亩鱼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刘玉珍。而刘玉珍和发包方联丰村都没有与顾学海签订转让协议和土地承包合同。因此,政府将刘玉珍承包的8亩土地使用权证颁发给顾学海,程序违法,并无事实、政策和法律依据。2005年12月30日,西夏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贺兰县人民政府于1999年11月5日颁发给顾学海的VI-5-0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至此,这起造成3条人命的8亩鱼塘使用权纠纷暂时告一段落。然而,对于顾安仁家来说,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顾安仁的弟弟顾安华痛心地说:“如果各级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的话,刘玉珍的8亩鱼塘使用权就不会被违法转移,顾学海家也就不会依靠那本无效的《土地使用证》强占别人的土地,更不可能引发3条人命的恶性案件。”(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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