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平价医院”涉嫌用词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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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来信/来论 昨日一医者在本版撰文,指出“10元的廉价医院/门诊不等于平价医院”。我也就这个话题说两句。 “平价”只是在粤语中才等同于“廉价”,在普通话中是“平抑价格”的意思。比 如“平价米”“平价肉”,与此相对的是“议价米”“议价肉”,上点年纪的人应该印象深刻。“平价”和“廉价”的含义有部分重叠之处,但区别也是很显著的。“廉价”只说明价格低廉,“平价”还说明这种价格是受政府干预的。因此,严格说起来,所谓广州首家民营“平价医院”属于用词不当。不过我只说“涉嫌用词不当”,因为在通行白话的广东,大家都会把该“平价医院”当作“廉价医院”来理解,不能说完全用错了。普通话的“平价”一词,刨根就底可能源自粤语,北上之后才发生意义改变,成为有别于“廉价”的新词。这个新词,对广东人来说是新的含义,具有很积极的意义,它说明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大众和媒体千万不要上了个别商人的当,应该让“平价医院”虚位以待,恭请政府有所作为。 侯梅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