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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瓶崩人物业公司赔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14 沈阳今报

  今报讯(李冬斌首席记者隋冠卓)一个外表普通的瓶子居然成了炸弹!正在收拾垃圾的保洁员,被炸成了残疾。

  面对无主的塑料瓶,雇用他的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法律是公平的。昨天,保洁员老武给法院送去了感谢信。

  一声巨响保洁员被炸伤

  老武从2001年11月开始享受低保,“退休之后一直没闲着,家里不行啊。2003年4月,我应聘到顺意房产物业有限公司当保洁员,负责大东区馨龙社区卫生保洁工作。一个月能开320元工资。”

  两年过去了,对于工作流程非常熟悉的老武却出了意外。2005年4月5日上午将近10点,老武在社区楼下打扫卫生。“我正准备把一个塑料瓶子装到垃圾袋里,突然,一声巨响,我就昏了过去。”

  “我正在院里遛弯,听见老大声了,老武躺那儿,浑身是血。他旁边一个塑料瓶子底儿已经炸裂,盖子也开了,好像还有刺鼻的味道,地上到处是白沫。我立刻喊人把他送医院了。”小区的一名居民说。

  等老武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里。经医生诊断,老武左手爆裂伤,食指骨折。

  没钱治疗落下终身残疾

  “当天检查费就花了100多元,我这个心疼啊,然后一直住院。后来听说爆炸的是氨水什么的混合物,也不知道是谁的,我这药费也没有人出啊。住了25天,眼看着医药费就要到8000元了,我这也花不起了,就出院了。”老武说。

  “找单位,领导让我再到骨科医院检查一下,又花了200多元。后来我又找单位报销医药费,单位说,我是要打开塑料瓶才爆炸的,我的工作用不着打开塑料瓶,这事我有错,所以不赔我。”

  2005年8月,老武到大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8月23日,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左手伤残程度为八级。但法院认为老武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应先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裁决,驳回了老武的起诉。

  后来,老武又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2005年10月14日,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原告的申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事项,给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获赔6万感谢信给法院

  2005年10月,老武又向和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2005年10月17日,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老武的伤情再次鉴定,认为老武左手大部功能丧失,属六级残疾。

  “我是他们单位雇的,按他们的要求,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干活受伤,他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老武说。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老武身体所受的伤害,是在物业公司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作为雇主,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老武医药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6024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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