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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官员非正常死因不宜草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0:02 上海青年报

  □朱述古

  重庆市大足县人事局副局长李福多1月22日在家中自杀后,引起了大足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4日,县外宣办透露了整个自杀前后的详细情况,确定李自杀原因为工资微薄无力尽孝道。(《新京报》1月25日)任何一位官员非正常死亡,都会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李福多之死也不例外。从网上跟帖来看,网民对“工资微薄无力尽孝道”的死因表示出强烈质

疑。在公安机关对案情尚未有明确说法的情况下,县外宣办透露了“整个自杀前后的详细情况”,显然没有多少说服力。而更为关键的是,“因为工资微薄无力尽孝道”显得牵强附会。

  按报道中的说法,李福多在云南老家有一个兄长,生活困难。李父2004年初去世,安葬费和医疗费共用去3万元,基本上由李福多支付,而李福多的月收入只有1200余元。即便从正当收入看,李福多工资还债也只需要数年时间,远没有被逼到自杀的边缘。很多比公务员收入低的弱势群体都没有轻生念头,堂堂人事局副局长因为贫穷轻生不大合乎逻辑。更何况,警方在死者身边同时发现两个空的剑南春酒瓶和9个烟头。能喝剑南春的公务员,能被区区3万元逼到自杀吗?

  当然,人的心理素质各异。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也无法否定死者因心理承受能力脆弱而轻生的可能性。但遍观近日关于李福多之死的报道,原因可谓众说纷纭。《华西都市报》将其归结为家庭纠纷、感情纠葛、工作原因和经济原因四种可能,每一种可能都从李福多家人、邻居、同事处得到了部分认定。鉴于此,认定李福多死因肯定应该有个过程。在没有详细周密调查的情况下,谁也难以得出结论。可是,大足县外宣办仅在媒体公布四种可能死因一天之后,就断定李福多死于“工资微薄无力尽孝道”。如此神速的调查,能说细致深入吗?

  需要搞清楚的是,公众关注官员非正常死亡,并不是出于猎奇心理,而是出于对这位官员本质的认识。如果这位官员是位清官,公众就会叹气惋惜。如果因为畏惧东窗事发或官场斗争而死,就会受到唾弃,并引发对与其有纠葛的其他人士的关注。很显然,李福多是清官还是贪官,是个人经济原因而死,还是因为职业发展不顺而采取冲动之举,需要一个调查的过程。大足县公布死因的时效固然很快,但对公众而言,死因的准确和令人信服显然比时效更重要。再说,如果外宣办仓促公布的死因和公安破案后的结果有偏差,政府的公信力又何在?

  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报道已多次见诸媒体,但从目前看,各地均尚未建立这方面的信息公开制度。官员非正常死亡事关干部形象,也事关公众知情权。在此,笔者建议将官员非正常死亡原因公布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旦官员非正常死亡,当地党委、政府应成立调查组,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应立即介入,在深入调查并掌握证据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死亡原因并对该官员一生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这不仅是对死者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组织、对公众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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